利福平,本品,肝功能,患者,血清
提問: 利福平的用法
藥品利福平怎樣服用,是不是一天吃一頓?
医师解答: 一般需要根據患者的年齡?病情嚴重程度要決定的! 【用法用量】   1.抗結核治療:成人,口服,一日0.45g~0.60g,空腹頓服,每日不超過1.2g;1個月以上小兒每日按體重10~20mg/kg,空腹頓服,每日量不超過0.6g。   2.腦膜炎奈瑟菌帶菌者:成人5mg/kg,每12小時1次,連續2日; 1個月以上小兒每日10mg/kg,每12小時1次,連服4次。   3.老年患者,口服,按每日10mg/kg,空腹頓服。   【不良反應】   1.消化道反應 最為多見,口服本品后可出現厭食、惡心、嘔吐、上腹部不適、腹瀉等胃腸道反應,發生率為1.7%~4.0%,但均能耐受。   2.肝毒性為本品的主要不良反應,發生率約1%。在療程最初數周內,少數患者可出現血清氨基轉移酶升高、肝腫大和黃疸,大多為無癥狀的血清氨基轉移酶一過性升高,在療程中可自行恢復,老年人、酗酒者、營養不良、原有肝病或其他因素造成肝功能異常者較易發生。   3.變態反應 大劑量間歇療法后偶可出現“流感樣癥候群”,表現為畏寒、寒戰、發熱、不適、呼吸困難、頭昏、嗜睡及肌肉疼痛等,發生頻率與劑量大小及間歇時間有明顯關系。偶可發生急性溶血或腎功能衰竭,目前認為其產生機制屬過敏反應。   4.其他 患者服用本品后,大小便、唾液、痰液、淚液等可呈橘紅色。偶見白細胞減少、凝血酶原時間縮短、頭痛、眩暈、視力障礙等。   【禁忌】   1.對本品或利福霉素類抗菌藥過敏者禁用。   2.肝功能嚴重不全、膽道阻塞者和3個月以內孕婦禁用。   【注意事項】   1.酒精中毒、肝功能損害者慎用。嬰兒、3個月以上孕婦和哺乳期婦女慎用。   2.對診斷的干擾:可引起直接抗球蛋白試驗(Coombs試驗)陽性;干擾血清葉酸濃度測定和血清維生素B12濃度測定結果;可使磺溴酞鈉試驗滯留出現假陽性;可干擾利用分光光度計或顏色改變而進行的各項尿液分析試驗的結果;可使血液尿素氮、血清堿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轉移酶、門冬氨酸氨基轉移酶、血清膽紅素及血清尿酸濃度測定結果增高。   3.利福平可致肝功能不全,在原有肝病患者或本品與其他肝毒性藥物同服時有伴發黃疸死亡病例的報道,因此原有肝病患者,僅在有明確指征情況下方可慎用,治療開始前、治療中嚴密觀察肝功能變化,肝損害一旦出現,立即停藥。   4.高膽紅素血癥 系肝細胞性和膽汁潴留的混合型,輕癥患者用藥中自行消退,重者需停藥觀察。血膽紅素升高也可能是利福平與膽紅素競爭排泄的結果。治療初期2~3個月應嚴密監測肝功能變化。   5.單用利福平治療結核病或其他細菌性感染時病原菌可迅速產生耐藥性,因此本品必須與其他藥物合用。治療可能需持續6個月~2年,甚至數年。   6.利福平可能引起白細胞和血小板減少,并導致齒齦出血和感染、傷口愈合延遲等。此時應避免拔牙等手術、并注意口腔衛生、刷牙及剔牙均需慎重,直至血象恢復正常。用藥期間應定期檢查周圍血象。   7.利福平應于餐前l小時或餐后2小時服用,清晨空腹一次服用吸收最好,因進食影響本品吸收。   8.肝功能減退的患者常需減少劑量,每日劑量≤8mg/kg。   9.腎功能減退者不需減量。在腎小球濾過率減低或無尿患者中利福平的血藥濃度無顯著改變。   10.服藥后尿、唾液、汗液等排泄物均可顯橘紅色。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1.利福平可透過胎盤,動物實驗曾引起畸胎。人類雖尚無致畸報道,但目前無足夠資料表明可在妊娠期安全應用。3個月以內孕婦禁用。3個月以上孕婦慎用。   2.利福平可由乳汁排泄,哺乳期婦女用藥應充分權衡利弊后決定。   【兒童用藥】   本品在5歲以下小兒應用的安全性尚未確立。嬰兒慎用。   【老年患者用藥】   老年患者肝功能有所減退,用藥量應酌減。   【藥物相互作用】   1.飲酒可致利福平性肝毒性發生率增加,并增加利福平的代謝,需調整利福平劑量,并密切觀察患者有無肝毒性出現。   2.對氨基水楊酸鹽可影響本品的吸收,導致其血藥濃度減低;如必須聯合應用時,兩者服用間隔至少6小時。   3.本品與異煙肼合用肝毒性發生危險增加,尤其是原有肝功能損害者和異煙肼快乙?頰摺?   4.利福平與乙硫異煙胺合用可加重其不良反應。   5.氯苯酚嗪可減少利福平的吸收,達峰時間延遲且半衰期延長。   6.利福平與咪康唑或酮康唑合用,可使后兩者血藥濃度減低,故本品不宜與咪唑類合用。   7.腎上腺皮質激素、抗凝藥、氨茶堿、茶堿、氯霉素、氯貝丁酯、環胞素、維拉帕米、妥卡尼、普羅帕酮、甲氧芐啶、香豆素或茚滿二酮衍生物、口服降血糖藥、促皮質素、氨苯砜、洋地黃苷類、丙吡胺、奎尼丁等與利福平合用時,由于后者誘導肝微粒體酶活性,可使上述藥物的藥效減弱,因此除地高辛和氨苯砜外,在用利福平前和療程中上述藥物需調整劑量。本品與香豆素或茚滿二酮類合用時應每日或定期測定凝血酶原時間,據以調整劑量。   8.本品可促進雌激素的代謝或減少其腸肝循環,降低口服避孕藥的作用,導致月經不規則,月經間期出血和計劃外妊娠。所以,患者服用本品時,應改用其他避孕方法。   9.本品可誘導肝微粒體酶,增加抗腫瘤藥達卡巴嗪、環磷酰胺的代謝,形成烷化代謝物,促使白細胞減低,因此需調整劑量。   10.本品與地西泮合用可增加后者的消除,使其血藥濃度減低,故需調整劑量。   11.本品可增加苯妥因在肝臟中的代謝,故兩者合用時應測定苯妥因血藥濃度并調整用量。   12.本品可增加左旋甲狀腺素在肝臟中的降解,因此兩者合用時左旋甲狀腺素劑量應增加。   13.本品亦可增加美沙酮、美西律在肝臟中的代謝,引起美沙酮撤藥癥狀和美西律血藥濃度減低,故合用時后兩者需調整劑量。   14.丙磺舒可與本品競爭被肝細胞的攝入,使本品血藥濃度增高并產生毒性反應。但該作用不穩定,故通常不宜加用丙磺舒以增高本品的血藥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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